2月16日大年初七,何先生、罗先生等人各自带了妻子孩子一起共20来人,在梅溪湖附近的禧小馆·桃花岭一号店(以下简称禧小馆)聚餐,餐后他们各自回了家。从当晚九点多开始,其中几人相继出现了程度不一的呕吐、腹泻、发热症状,不得不去医院检查治疗,出现症状的几个人检查结果均为诺如病毒感染。 * K7 c5 t' I i* A) G/ D! T. M" h: j0 D' ^3 E9 u
他们认为是禧小馆的饭菜不新鲜导致的食物中毒,要求餐馆1人赔偿2000元,共计22000元。餐馆方表示“我们也很冤”,由于给几人都垫付了医药费,所以不认可赔偿。双方几次协商未果,何先生找到晨意帮忙记者求助。: ~* x# ]0 J' T2 p- M4 F! 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