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q# O5 W1 M; u {" M: o u再次,对女子所实施的侵害行为,可认定为侮辱罪。所谓侮辱罪,是指行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得很清楚,以暴力方式侮辱他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说具体一点,虽然行为人仅仅是强迫女孩脱衣服,没有其他猥亵行为,但此举对女孩人格、尊严等造成严重损害,因此,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就构成犯罪。注意!实施了猥亵行为,那就将构成刑法第237条规定的强制猥亵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调一点,此罪对行为人没有限制的。即行为人可以是女性或者男性,且被害人也没有这方面的限制。 K9 N s% F2 S, @) r5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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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通过公安机关已经将主要嫌疑人刑事拘留来判断,肯定是有人构成上述刑法罪名之一的。最后,无论是故意伤害还是侮辱罪,均构成民事侵权。前者侵害的是被害人的身体健康权、后者则侵害被害人的人格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等责任。还有网友表示,都用男孩、女孩称呼,难道侵害的是未成年人?这个时候未成年人保护法就要出手了。对侵害遵纪守法未成年人的行为,严惩不贷!。 ?" d/ u+ I6 W0 Q+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