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 J6 U. }8 W/ P- J; O/ [0 R我是金堂县清江镇花牌坊村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成都宜居水城城乡交通建设投资有限未得到我允许的情况下,非法破坏我的土地并占用,金堂县国土资源局回复告知,已经将土地归还给集体经济组织,没收构建物。事情过了几个月,非但土地没有还给我们,构建物是越建越多,施工方也在施工。请问国土主管部门:1、你们什么时候计划去没收构建物?昨天路过又在织模具,准备浇灌了;2、或许你们不知道他们还在非法施工,举报电话多少,交投公司一动工,我就尽一个公民的义务,对违法行为举报。5 A. G. U& e+ H. @7 G( V
回复称土地退还,没收构建物。% _, s& }' f$ M!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