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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V( Y5 q# `: q- Z, N" J1 L' n平昌县高峰镇南斯村6社目前正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村民为了改善农村生活燃气,家家户户想用天然气,可是面临巨大障碍:一、现场实际情况:从响滩镇----岳家镇有一条天然气管道(据说属于A公司经营)正好通过平昌县高峰镇南斯村6社,且在村民门口已预留接口,如果从这个接口通往本队家家户户最多不超过500m。二、平昌县高峰镇南斯村6社属地管理,整个高峰镇的天然气供应由B公司经营。从B公司目前已有管道引入南斯村6社家家户户,可能10km都不够(地处丘陵、管线铺设困难重重)。三、鉴于村民的需求,高峰镇人民政府负责人找来A/B两家燃气公司现场实地考察,最终结论:A公司愿意以3000-4000元左右的入户费为老百姓提供燃气服务且老百姓也能承受这个价格;但是由于属地化管理必须由B公司同意A在此经营。B公司认为南斯村6社地处他们天然气接口较远以每家入户费6000元(老百姓不能承受这个价格)都不愿意提供服务,因为管道铺设花费成本太高;且不让A公司在此经营。 试问相关部门由于地方政府制定的属地化管理条例,而影响老百姓家门口的福利都不能享受,这个难道不是“市场垄断行为”吗?敬请相关职能部门对此事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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