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9 T _0 x0 |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陈元伙同其妻郭红到处借钱,然后转移财产并离婚。郭红在2007年——2017年十年时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30多户还房户的还房款,贪污金额100余万元,社会影响巨大。诈骗金额90余万。(这两项都是检察机关认定了的)。陈元伙同其妻郭红借我114万元,在我找陈元、郭红还钱的第三天(也就是陈元亲自当面承诺和电话承诺,有电话录音)还钱的第三天两人协议离婚,并转移所有财产。在2016年底,其女陈悦竹出国留学。(2015年10月22日两人的离婚协议表明两人的夫妻共有财产是2万元,在这一年的时间里,陈悦竹出国的巨额费用从何而来?)。陈元生活作风败坏,2010年在担任治安大队大队长期间在外面嫖娼,染性病在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性病科治疗。我多次到南充市顺庆公安局纪检组实名举报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到顺庆区纪委举报,一赵姓主任拒绝接受我的实名举报材料,让我到上一级部门信访。陈元和郭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找我借的钱,而且有两次现金都是陈元开车到我单位门口拿的。陈元伙同其妻郭红把非法所得全部转移,用于其女陈悦竹出国留学的高额费用,把受害人的财产和国家财产据为己有。为什么顺庆区纪委对我的实名举报,对陈元违法、违纪行为不予受理?请问陈元 % A4 `5 Y! |; E: T& \5 O/ Z9 G( U4 K: H. g* a; c! a6 F6 H
就没有任何单位和部门来调查他的违法、违纪行为了吗?# h& a) m, d9 q* I8 i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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