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受访者供图) * `) s* i: N, X 7 p8 h7 p+ U7 x8 `该家属向记者出示了交警提供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显示,3月22日9时37分,在广西民族大学内校友南路博文楼前路段,覃某驾驶蓄电池观光车沿校友南路从南往北行驶。行驶至事发地点时,行人叶君步行至此,车辆右前侧与叶君身体发生碰撞。覃某驾驶机动车在单位院内、居民居住区内行驶,未避让行人,是造成该事故的根本原因。根据相关规定,覃某应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叶君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7 V' t0 Y4 e9 S' d) `, t&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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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情也应该有人承担责任,但据我所知,学校和观光车公司还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该家属说,他们希望相关方能尽快处理此事。
Q1 @+ _) N" w1 \. S广西民族大学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则称,目前尚未接到与此事相关的任何信息。该校宣传部在收到记者的采访函后,称会主动联系记者回复相关问题,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获回复。 + N( u8 O L+ j; o. J/ M% x6 K. m8 E S
叶君家属称,交警已将此事移交给西乡塘公安分局。西乡塘区公安分局、南宁市公安局宣传处均对记者表示相关情况不便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