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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网讯“智能液位仪是防范油罐泄漏、溢油的关键设备,放任故障不处理,等同于放任风险蔓延。”近日,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加油站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加油站未对智能液位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造成违法行为。 “按照规定,此类关键安全设备必须定期维护、保养。”当天,执法人员走进收银室就听到报警声,循着报警声来到智能液位仪显示屏前,发现智能液位仪报警指示灯不断闪烁,随即当场调取维护记录。 该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权量基准》(应急〔2024〕90号)序号39裁量阶次A具体标准的规定,对该加油站给予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现在每天交接班都要对着设备清单逐项检查签字。”该加油站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处罚为契机,开展一次全面的隐患自查自改,确保各类安全设备始终保持运行状态,坚决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来源:广元市应急管理局) ! F- q" _. S: g/ @1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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